关于2024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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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守职责定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积量变为质变,以全党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带头严守纪律规矩。要认真组织学习近期全县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远离“节日病”,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法红线。严禁借礼尚往来之名搞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禁违反带班值班纪律及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挖腐败案件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实现风腐同析、风腐同查、风腐同治。坚持“一案双查”,对作风建设松懈、“四风”问题突出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运用好“码上监督”“码上举报”等平台,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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